
大明正统十二年,冬。紫禁城落了三日的大雪,琉璃瓦上积着厚厚的白,像一匹望不到头的素缟。乾清宫东暖阁内,地龙烧得滚烫,空气中弥漫着顶级龙涎香和老山参交织的、一种近乎腐朽的暖意。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振,正捧着一碗新贡的血燕,小心翼翼地吹着气。他眼皮耷拉着,脸上沟壑纵横,却无人敢小觑那双浑浊眼眸里偶尔闪过的精光。他身后,一个身着贴里、面容清秀的年轻太监垂手而立,安静得像一尊没有生命的玉雕。许久,王振将燕窝递给他,嘶哑着嗓子,仿佛不是在问话,而是在陈述一个亘古不变的道理:“小沈,你说,这世上什么东西最不值钱?”年轻太监未答。王振自顾自地笑了,声音像砂纸磨过朽木:“记着,《资治通鉴》里其实早就写透了——穷酸的骨气,在婆娘的裙摆前,一文不值。婆娘的真心南方配资平台,在富家的金山前,一文不值。而那泼天的富贵,在咱家这身蟒袍前,又算个什么东西?”
展开剩余97%第一章:寒窗书生与茶楼春色
正统七年,春。应天府的秦淮河畔,烟柳画桥,风帘翠幕,正是销金熔骨的好时节。
沈七蜷缩在城南一处破败的院落里,院墙塌了半边,用几根烂木桩勉强撑着。屋内的风比屋外还硬,直往他那件打了七八个补丁的青布长衫里钻。他已经两天没正经吃过东西了,腹中空空,唯有笔下的墨香,是他最后的慰藉。
宣纸是买不起了,只能用最粗劣的麻纸。他握着一支磨秃了毛的狼毫,手腕悬空,一笔一划,写下的却是风骨凛然的馆阁体。每一个字都像是从他这副饿得发飘的身体里,榨出的最后一丝精气神。
“天生我材必有用,千金散尽还复来。”
写到此处,他自嘲地笑了。李太白有千金可散,他沈七的口袋里,连一枚铜板都得掰成两半花。他今年二十,苦读十五载,自觉满腹经纶,可乡试连着两次名落孙山,盘缠用尽,困在这繁华的应天府,进退不得。
唯一的念想,是“悦来茶馆”的柳如烟。
悦来茶馆是秦淮河边最寻常不过的一间铺子,来往的皆是贩夫走卒、赶考的穷书生。柳如烟不是歌姬,也不是什么名媛,她只是茶馆老板的女儿,负责添水跑堂。可她太美了,美得不像该出现在这种地方。
她有一双会说话的杏眼,眼波流转间,仿佛能涤尽人世间所有的尘埃。她的腰肢纤细,走起路来像风中的弱柳,让人心生怜惜。最要命的是,她待人总是温和的,尤其是对沈七这样的穷书生,从未有过半分鄙夷。
沈七每天雷打不动,会揣着最后几个铜板,去茶馆点一壶最便宜的粗茶,坐上一下午。他不为喝茶,只为看她。他将自己最好的诗词,用最工整的字迹誊抄在麻纸上,趁她添水时,悄悄塞给她。
“柳姑娘,这是……为你写的。”他总是会脸红,声音低得像蚊子哼。
柳如烟会接过,也不看,只是抿嘴一笑,那笑容比春日里的阳光还要暖。她会多给他续一壶热水,有时还会偷偷塞给他一个凉透了的肉包。
“沈公子,快秋闱了,还是多温习功课要紧。”她的声音清脆如黄莺。
这小小的善意,成了沈七在这冰冷世间唯一的暖源。他天真地以为,这就是情愫,是心有灵犀。他觉得,柳如烟是懂他的,懂他诗词里的抱负,懂他长衫下的傲骨。他发誓,一旦金榜题名,定要八抬大轿,风风光光地将她娶回家,让她做全天下最幸福的状元夫人。
这天下午,他又去了。茶馆里人声鼎沸,柳如烟穿着一身半旧的藕荷色衣裙,穿梭在茶客之间,像一只翩跹的蝴蝶。
沈七照旧坐在角落,摊开一张麻纸,饱蘸浓墨,笔走龙蛇。他今天灵感勃发,写了一首《临江仙》,自认是生平得意之作。他要用这首词,敲开佳人的心扉。
“沈公子,又在写大作呢?”柳如烟提着铜壶走来,笑盈盈地看着他。
沈七的心猛地一跳,抬起头,目光灼灼地看着她:“如烟姑娘,这首词……是赠你的。”
他将麻纸递过去。柳如烟接过,低头看去。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棂,洒在她长长的睫毛上,投下一片好看的剪影。她看得认真,嘴角微微上扬。
沈七的心提到了嗓子眼,他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。他鼓起毕生勇气,站起身,压低声音道:“如烟,待我秋闱高中,我……”
他的话还没说完,茶馆的门“吱呀”一声被推开,一阵喧哗声打断了他。
几个家丁打扮的壮汉开路,将茶客们粗鲁地推到两边。紧接着,一个身穿宝蓝色暗纹绸缎长袍的胖子,摇着一柄洒金折扇,在一群人的簇拥下走了进来。他约莫四十来岁,面色油光,十指戴满了玛瑙翡翠戒指,腰间的玉佩更是硕大无朋,一看便知是富甲一方的豪商。
茶馆老板,也就是柳如烟的父亲,连滚带爬地迎了上去,脸上堆满了谄媚的笑:“哎哟!钱爷!什么风把您给吹来了!快,里边请,上好的碧螺春!”
沈七的眉头皱了起来。他认得此人,扬州来的大盐商,钱万山。据说富可敌国,在应天府置办了数处豪宅,连官府都要让他三分。
钱万山却看也不看老板一眼,一双小眼睛在茶馆里滴溜溜地转,当他的目光落在柳如烟身上时,瞬间亮了起来,贪婪之色毫不掩饰。
“啧啧,老柳,你这茶馆虽破,却藏着这么个水灵的宝贝啊。”钱万山用扇子指着柳如烟,对她父亲说道,语气轻佻,像是在评价一件货物。
柳如烟的脸“唰”地一下白了,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,躲到了父亲身后。
沈七的血一下子涌上了头顶。他攥紧了拳头,那张写着《临江仙》的麻纸被他捏得变了形。他想冲上去,想指着钱万山的鼻子痛骂,想告诉他,如烟不是货物,她是自己心中的神女。
可他看到了自己脚上那双开了口的布鞋,看到了自己袖口磨出的毛边。再看看钱万山身上那价值千金的行头,和他身后那些凶神恶煞的家丁。
一股刺骨的寒意,从脚底直冲天灵盖。他那点可怜的、自以为是的“风骨”,在这一刻,显得如此滑稽可笑。
第二章:千金买笑与一纸空文
钱万山并未在茶馆久留,他只是扔下一锭足有十两的银子,说是赏给柳如烟的“茶水钱”,便在一片阿谀奉承声中扬长而去。
那锭银子在油腻的八仙桌上,闪着刺眼的光。柳老爹看着那银子,眼睛都直了,呼吸急促,像是看到了什么稀世珍宝。而柳如烟,只是低着头,脸色苍白,一言不发。
沈七的心沉到了谷底。他知道,有些事情,从钱万山踏入茶馆的那一刻起,就已经无法挽回了。
他默默地收拾好自己的笔墨,将那张被捏皱的《临江仙》抚平,放在桌上,转身离开了茶馆。他没有再看柳如烟一眼,他怕看到她眼中哪怕一丝一毫的动摇。
接下来的几天,沈七没有再去悦来茶馆。他把自己关在破屋里,试图用读书来麻痹自己。可那些圣贤文章,此刻却一个字也看不进去。他满脑子都是钱万山那张油腻的脸,和那锭刺眼的银子。
他开始痛恨自己的无能。寒窗苦读十五年,换来的却是家徒四壁,连心爱的姑娘都可能保不住。他第一次对“万般皆下品,惟有读书高”这句话,产生了深刻的怀疑。读书,真的能改变命运吗?还是说,这本身就是一场更大的骗局?
第五天,他终于熬不住了。思念像野草一样疯长,他想知道柳如烟怎么样了。他想去告诉她,不要被金钱蒙蔽了双眼,他沈七虽然穷,但有一颗真心,有无限的未来。
他怀着一丝侥幸,再次走向秦淮河畔。
然而,悦来茶馆关门了。门口贴着一张“店铺出兑”的告示,字迹潦草。沈七的心一凉,他向隔壁的胭脂铺老板打听。
“哦,你说老柳家啊?发财喽!”胭脂铺老板撇着嘴,一脸的羡慕嫉妒,“前几天,扬州来的大盐商钱万山看上了他家闺女,直接甩出五百两银子,连人带茶馆,全买下了!听说啊,是给钱大爷做第十八房小妾呢!”
“五百两……第十八房小妾……”沈七只觉得天旋地转,耳边嗡嗡作响。他靠在墙上,才勉强没有倒下。
那个在他面前会脸红,会偷偷给他塞包子的姑娘,那个他视为冰清玉洁的神女,就这么被五百两银子,卖去做了一个老胖子的第十八房小妾?
他不信!他绝不相信!
他发了疯似的,四处打听钱万山在应天府的宅邸。钱万山行事张扬,这并不难打听。傍晚时分,沈七终于找到了那座位于城东的豪宅。
朱漆大门,铜环兽首,门口两座巨大的石狮子,威风凛凛。高高的院墙,将里外的世界隔绝成了两个。一个天上,一个地下。沈七就站在这“地下”,仰望着那扇他永远也叩不开的大门。
他等了整整一夜。春寒料峭,冷风像刀子一样割着他的脸。他的身体冻僵了,心也冻僵了。
直到第二天清晨,大门“吱呀”一声开了。一顶华丽的软轿,在一群丫鬟仆役的簇拥下,从里面抬了出来。沈七一眼就看到了轿帘缝隙中,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。
是柳如烟。
她换上了一身崭新的锦缎衣裙,头上插着金步摇,脸上画着精致的妆容。她不再是那个穿着藕荷色布裙的茶馆姑娘了,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、富贵人家的美艳姬妾。
她的目光无意中扫过街角,看到了蜷缩在那里的沈七。
四目相对。
沈七的眼中是震惊、是痛苦、是质问。他想冲上去,想问她为什么。
而柳如烟的眼中,先是闪过一丝惊讶,随即是慌乱,但很快,那丝慌乱就被一种刻意的冷漠所取代。她飞快地垂下眼帘,放下了轿帘,仿佛从未见过街角那个形容枯槁的穷书生。
就是这一下,彻底击碎了沈七所有的幻想。
他明白了。什么心有灵犀,什么冰清玉洁,都是他的一厢情愿。他的那些诗词,他的那些承诺,在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面前,不过是一堆无用的废纸。
他踉踉跄跄地回到自己的破屋,从怀里掏出那张写着《临江仙》的麻纸。上面的墨迹依旧清晰,字字风流。
“人间别久不成悲。谁教岁岁红莲夜,两处沉吟各自知。”
他看着这句词,突然放声大笑,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。
“各自知?各自知个屁!”
他一把将那张麻纸撕得粉碎,扔进已经熄灭的火盆里。那点可怜的文人风骨,连同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一丝温情,都在这一刻,被他亲手埋葬。
他看着铜盆里自己的倒影,那是一张因饥饿和屈辱而扭曲的脸。他死死地盯着自己的眼睛,一字一句地对自己说:“沈七,你记着。穷,就是原罪。你的才华,你的真心,在女人面前,一文不值!”
第三章:裙下真心与金山银海
钱府的生活,对柳如烟而言,像一场光怪陆离的梦。
她再也不用天不亮就起床磨豆浆,再也不用在油腻的茶桌间穿梭,看尽各色人等的脸色。她住进了雕梁画栋的绣楼,穿上了绫罗绸缎,每天都有四五个丫鬟伺候着。山珍海味,珠宝首饰,只要她开口,钱万山都会像流水一样送到她面前。
钱万山对她确实不错。他虽然年过四十,样貌粗鄙,但在床笫之外,对她还算温存。他喜欢听她念诗,尽管他一个字也听不懂,但他喜欢看她念诗时那副清冷又专注的模样。他觉得,这五百两银子花得值,买来的不仅是一个美人,更是一种他从未拥有过的“雅致”。
起初,柳如烟是惶恐的。她害怕钱万山,也害怕这深宅大院里其他十七房夫人姨太太们的眼神。那些眼神里,有嫉妒,有鄙夷,也有看好戏的幸灾乐祸。她像一只误入狼群的小羊,每天都活得小心翼翼。
但她很快就适应了。或者说,她逼着自己去适应。
她想起父亲拿到那五百两银子时,那张笑开了花的脸。他说:“如烟啊,爹这辈子没本事,让你跟着我受苦了。现在好了,你跟着钱大爷,吃香的喝辣的,总比在那破茶馆里抛头露面强啊!”
她也想起在街角看到的沈七。他那身洗得发白的旧长衫,那双绝望又痛苦的眼睛,像一根针,扎得她心里生疼。
她不是没有过动摇。沈七的诗很好,人也长得俊。她也曾幻想过,若是他金榜题名,自己或许真的能当上状元夫人。
可那太渺茫了。
她见过太多像沈七一样的穷书生,在茶馆里高谈阔论,指点江山,可一摸口袋,连一碟茴香豆都买不起。十年寒窗,又有几人能真正出人头地?大多数,不过是蹉跎了岁月,最后潦倒一生。
她怕了。她怕那种一眼望得到头的贫穷。
沈七的诗词,确实能让她在某个瞬间心动。但心动过后呢?她还是要回到现实,面对漏雨的屋顶和下一顿不知在哪里的饭食。他的深情,他的才华,在生存面前,显得那么苍白无力。
而钱万山,他给的是实实在在的金山银海。他能让她父亲安度晚年,能让她过上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生活。
所以,当钱万山第一次笨拙地解开她的衣带时,她闭上了眼睛,脑海里浮现的,是沈七那张清瘦的脸。但当钱万山将一支沉甸甸的金步摇插在她发间时,她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。那笑容,连她自己都觉得陌生。
她开始学着讨好钱万山,学着在他那些粗鄙的笑话后附和地笑,学着在他酒后吹嘘自己生意经时,露出崇拜的眼神。她把自己变成了一只温顺的金丝雀,用美貌和柔情,换取笼子的华美和食料的精良。
她以为,只要自己安分守己,这样的日子就能一直过下去。
直到那天,钱万山因为一笔丝绸生意,宴请应天府织造局的一位孙主事。
孙主事是个年近五旬的瘦削男人,一双三角眼总是在不经意间闪着算计的光。酒过三巡,他的目光便不干不净地在柳如烟身上打转。
钱万山喝得满脸通红,大着舌头对孙主事吹嘘:“孙大人,您看我这十八姨太如何?扬州瘦马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!我花了五百两银子买来的!”
孙主事嘿嘿一笑,端起酒杯,对柳如烟说:“早就听闻钱老板艳福不浅,今日一见,果然名不虚传。来,如烟姑娘,咱家敬你一杯。”
柳如烟心中厌恶,但还是强撑着笑脸,端起酒杯:“孙大人客气了,妾身敬您才是。”
一杯酒下肚,孙主事的胆子更大了。他借着酒劲,竟伸手捏了一把柳如烟的脸蛋,油腻腻地说:“真是滑嫩啊!钱老板好福气!”
钱万山的笑容僵在了脸上。他再粗鄙,也知道当着自己的面调戏自己的女人,是何等的羞辱。但他不敢发作。这孙主事虽然官职不高,却是宫里派出来的,背后通着天。他那点生意,全要仰仗织造局的关照。
他只能尴尬地打着哈哈:“孙大人说笑了,喝,喝酒!”
孙主事却不依不饶,眼睛直勾勾地盯着柳如烟:“钱老板,咱家就喜欢如烟姑娘这样的。不如,让她陪咱家再喝几杯?”
这话里的意思,再明白不过了。
柳如烟吓得花容失色,求助地看向钱万山。她希望这个平日里对她百般宠爱的男人,能站出来维护她一丝一毫的尊严。
然而,钱万山在和孙主事那双阴冷的三角眼对视了片刻后,脸上重新堆起了笑容。他一把将柳如烟拉到孙主事身边,亲热地说:“孙大人喜欢,是她的福气!如烟,还不快给孙大人满上!今天一定要把孙大人陪高兴了!”
那一刻,柳如烟只觉得浑身冰冷。
她看着钱万山那张谄媚的脸,突然明白了。她在他心中,和那些丝绸、茶叶、盐引一样,都只是商品。他花五百两银子买下她,宠爱她,不过是因为她这件“商品”能给他带来愉悦和虚荣。而当另一件更重要的“商品”——他的生意,受到威胁时,她这件“活的商品”,就可以被毫不犹豫地拿去交换,拿去讨好。
她的真心,她的顺从,她委曲求全换来的一切,在钱万山那庞大的财富和生意面前,同样……一文不值。
她端起酒壶,手在微微颤抖。她给孙主事倒满了酒,也给自己倒满了。她仰起头,将那杯辛辣的酒一饮而尽。
酒入愁肠,烧得她心肝脾肺都在疼。她仿佛又看到了街角那个衣衫褴褛的沈七。她曾经嘲笑他的贫穷和不切实际,可至少,在他的眼中,她是神女,是无价之宝。
而现在,她穿着绫罗绸缎,住着金屋玉瓦,却成了一个可以随时被送出去的玩物。
第四章:净身入宫与埋骨之志
从钱府出来,柳如烟的世界崩塌了。而对于沈七,他的世界,则是在废墟之上,准备重建。
撕碎诗稿的那一刻,沈七心中那个吟风弄月的书生,就已经死了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个被屈辱和仇恨填满的复仇者。
他没有离开应天府。他知道,以他现在的身份,逃到天涯海角,也还是一个任人践踏的穷酸。他要往上爬,爬到所有人的头顶,爬到钱万山之流需要仰望他的地方。
科举?他已经不信了。就算他运气好,十年后考中进士,外放一个七品县令,见到钱万山这样的豪商,说不定还是要陪着笑脸。这条路太慢,也太不确定。
他要找一条捷径。一条最快,也最狠的捷径。
他在应天府的街头游荡,像一缕孤魂。他看到了锦衣卫缇骑策马而过,路人纷纷避让,噤若寒蝉。他看到了达官贵人的仪仗,前呼后拥,威风八面。他看到了权力的模样。
最终,他的目光停留在了一队从皇城里出来的车马上。为首的是一个面白无须的太监,穿着一身绯红色的蟒袍,神情倨傲。沿途的官员,无论品级高低,见到他都要躬身行礼,口称“公公”。
沈七的眼睛亮了。
大明朝自永乐帝后,宦官干政之风日盛。到了正统朝,皇帝朱祁镇年幼,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振更是权倾朝野,人称“立皇帝”。锦衣卫是指挥使,东厂的提督却是太监。文官集团呕心沥血几十年才能爬到的位置,一个受宠的太监,几年就能达到。
权力,最顶端的权力,原来在这里。
一个疯狂的念头,在他心中生根发芽。
他要进宫,当太监。
这个念头一出来,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。那意味着要舍弃男人的尊严,舍弃传宗接代,成为一个不人不鬼的“刑余之人”。
可是,尊严?他还有尊严吗?他的尊严,早就被柳如烟的冷漠和钱万山的五百两银子,踩得粉碎。传宗接代?他连自己都养不活,拿什么去养活后代?
他想起了柳如烟坐上轿子时,那冷漠的一瞥。想起了钱万山那张油腻的脸。想起了自己撕碎诗稿时的不甘和愤怒。
“不人不鬼?”他低声笑了,笑声凄厉,“我现在,活得就像一条狗!与其做一条随时会被人打死的野狗,不如做一条能咬人的恶犬!”
主意已定,再无回头路。
他变卖了身上最后一点值钱的东西——那方伴随他多年的砚台,换来了几两碎银。他没有去找官府指定的“净身房”,那些地方收费高昂,而且他怕留下记录。
他找了一个最偏僻的屠夫,给了他二两银子。
“帮我个忙。”沈七的声音平静得可怕。
屠夫看着眼前这个面黄肌瘦的书生,又看了看那二两银子,以为自己听错了:“公子爷,您说啥?”
“阉了。”沈七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。
屠夫吓了一跳,手里的杀猪刀都差点掉了:“你……你疯了?!”
“我没疯,我清醒得很。”沈七从怀里掏出一截木头,塞进嘴里,“动手吧。手脚麻利点,剩下的银子,都是你的。”
那个夜晚,在屠宰场那股浓得化不开的血腥味中,沈七经历了人生中最惨烈的剧痛。他死死咬着木头,没有发出一声惨叫。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衫,他感觉自己的生命正在随着鲜血一同流逝。
在昏迷过去之前,他脑海里闪过的最后一个画面,不是父母,不是圣贤书,而是柳如烟那张冷漠的脸。
他活了下来。
靠着一股非人的意志力,他熬过了最危险的发炎高热期。一个月后,当他能下地走路时,他已经变成了另一个人。面色更加苍白,眼神却变得像鹰一样锐利、阴沉。
他用剩下的一点钱,打通了宫里采办事一个管事太监的路子,谎称自己是家里遭了灾,活不下去才走的这条路。因为他识文断字,长得也还算清秀,很快就被选上,成了一名最低等的小火者。
入宫,他给自己改了名字。
他不再叫沈七。
他叫,沈涧。
涧,山间之水流也。看似柔弱,却能穿石。看似无声,却深不可测。
他要像这山涧之水,在这深宫之中,默默流淌,积蓄力量,直到有一天,汇成足以冲垮一切的洪流。
第五章:无根之木与攀天之藤
紫禁城,是天底下最富丽堂歪的地方,也是最磨灭人性的地方。
刚入宫的沈涧,被分到了御用监,干的是最粗苯的活。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,劈柴、烧火、倒夜香,稍有差池,就会被管事太监用竹篾抽得皮开肉绽。
这里的每一个人,都像是被拔了根的树,失去了生命的源头,只能靠着攀附主子这棵大树,汲取一点可怜的养分才能活下去。每个人都活在恐惧和猜忌之中,为了往上爬,可以不择手段。
沈涧见识了太多。他见过两个小太监为了一双新靴子,在深夜的角落里打得头破血流。他见过一个老太监因为无意中听到了某位贵妃的闲话,第二天就“失足”掉进了井里。
他沉默地看着这一切,将所有的情绪都藏在心底。他干活比谁都勤快,挨了打也从不吭声,对谁都谦卑恭顺,像一个天生的奴才。
但他的眼睛,却一刻也没有停止观察。
他观察着宫里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,观察着谁是哪个宫的红人,谁又是哪个大太监的心腹。他用他那颗读了十五年书的脑袋,将这张巨大的权力网络,一点点地在心中绘制出来。
他知道,光靠埋头苦干,一辈子也只是个烧火的奴才。他需要一个机会,一个能让他接触到权力核心的机会。
他的目标很明确——司礼监掌印太监,王振。
王振是这座宫里,除了皇帝之外,最有权势的人。他是皇帝的“伴伴”,皇帝对他言听计从。他的喜怒,决定着无数人的生死荣辱。
可王振是什么人?他身边围绕的,都是最机灵、最会钻营的太监,一个烧火的小火者,想见他一面都难如登天。
沈涧不急。他像一个最有耐心的猎人,静静地等待着时机的出现。
机会终于来了。
一日,王振要给宫里的皇子公主们讲解《千字文》,但他身边的秉笔太监恰好病了。王振自己斗大的字不识一箩筐,平日里都是靠别人念给他听。这下抓了瞎,急得在司礼监大发雷霆。
下面的太监们人人自危,谁也不敢去触这个霉头。
就在这时,御用监的管事太监,为了讨好王振,突然想起自己手下有个识字的小火者。他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,把沈涧叫了过去。
“你,识字?”管事太监狐疑地看着这个平日里不声不响的小子。
“回公公,小的曾读过几年私塾。”沈涧躬着身子,语气谦卑。
“那好!你跟我来!要是办砸了差事,咱家扒了你的皮!”
沈涧被带到了王振面前。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地看到这位权倾朝野的大太监。王振穿着一身便服,坐在榻上,脸色阴沉,那双浑浊的眼睛里透着一股不耐烦。
“你来念?”王振嘶哑着嗓子问。
“是,请王公公吩咐。”沈涧跪在地上,头也不敢抬。
王振随手将一本《千字文》扔到他面前:“念!念不好,拖出去打死!”
沈涧拿起书,深吸一口气。他知道,这是他唯一的机会。
他没有像其他人那样,只是干巴巴地念。他用他那因受刑而变得略带尖细,却依旧清朗的嗓音,抑扬顿挫地朗读起来。不仅如此,每念完一句,他还会用最通俗易懂的白话,解释其中的意思和典故。
“天地玄黄,宇宙洪荒。说的是,天是青黑色的,地是黄色的,在我们这个无比广大的时空里……”
他的讲解,深入浅出,生动有趣,连旁边侍立的小太监都听入了迷。
王振原本不耐烦的神情,慢慢舒缓开来。他虽然不识字,但好坏还是听得出来的。这个小火者,讲得比他那个病了的秉笔太监,还要好懂,还要有趣。
一篇文章念完,王振难得地露出一丝笑意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
“回公公,奴才……沈涧。”
“沈涧……好名字。”王振点了点头,“你很不错。从今天起,别在御用监烧火了,来司礼监,给咱家当个随侍吧。”
周围的太监们,都投来了或嫉妒或惊讶的目光。他们知道,这个叫沈涧的小子,一步登天了。
沈涧重重地磕了一个头,声音里带着恰到好处的激动和惶恐:“谢王公公天恩!奴才……奴才粉身碎骨,也要报答公公的知遇之恩!”
他的头埋得很低,没有人看到,在他那谦卑的面孔下,嘴角勾起了一抹冰冷而得意的弧度。
他知道,他这颗无根之木,终于找到了可以攀附的参天大树。而他要做的,就是像一根坚韧的藤蔓,缠绕着这棵大树,汲取它的养分,不断向上,向上,直到有一天,能与它比肩,甚至……取而代之。
从那一天起,沈涧成了王振身边最得力的仆人。他不仅字写得好,文章讲得好,更难得的是,他心思缜密,懂得察言观色。王振一个眼神,一个手势,他就能心领神会。他把王振伺候得舒舒服服,熨熨帖帖。
几年过去了,沈涧从一个随侍的小太监,一步步做到了司礼监的秉笔太监,成了王振真正的心腹。他手里开始有了权力,开始有人巴结他,给他送礼。但他从不张扬,所有收来的好处,他都分门别类,登记造册,然后挑出最好的,孝敬给王振。
王振对他越来越信任,甚至开始让他处理一些机密的文件和事务。
正统十二年,冬。国库空虚,边关吃紧,王振正为军费发愁。他想起了那些富得流油的江南盐商,准备拿他们开刀,抄没几家,以充军饷。
这天夜里,在乾清宫的东暖阁,王振看着户部送上来的各地富商名录,手指在上面划来划去。
“这帮天杀的商人,一个个富得流油,却不思报国,该杀!”王振恨恨地说道。
他的手指,最终停在了一个名字上——“扬州盐商,钱万山”。
王振浑浊的眼睛眯了起来,似乎在盘算着什么。他转过头,看向身后那个侍立了多年,如今已是自己左膀右臂的沈涧。
沈涧穿着一身二品大珰才能穿的贴里,面容依旧清秀,只是眼神愈发深沉,像一口不见底的古井。他垂着手,仿佛对眼前的一切都漠不关心。
王振嘶哑着嗓子,缓缓开口。
王振用那根戴着翡翠扳指的手指,重重地点在“钱万山”三个字上,嘴角勾起一丝残忍的笑意。他抬起头,浑浊的目光锁定在沈涧那张毫无表情的脸上,一字一句地说道:
“沈涧,扬州的事,就交给你去办。给咱家……抄个底朝天。”
沈涧缓缓抬起头,那双古井无波的眸子里,第一次,也是唯一一次,闪过了一道幽蓝色的、如同鬼火般的光芒。他躬身,声音平静无波:“奴才,遵旨。”
第六章:钦差过境与故人重逢
正统十二年,腊月。
三艘巨大的官船,悬挂着代表钦差的“明黄”旗帜,在一众大小船只的避让下,浩浩荡荡地驶入了扬州府地界。运河两岸,早就得到消息的扬州大小官员,穿着崭新的官服,在寒风中肃立等候,一个个冻得脸色发青,却不敢有丝毫懈怠。
为首的官船甲板上,站着一个身披大红斗篷的身影。他面容白皙,眉目清秀,若不是那一身醒目的二品太监官服和身后簇拥着的东厂番役,任谁都会以为他是一位富贵人家的翩翩公子。
他就是如今在京城里炙手可热,司礼监掌印太监王振座下第一红人,奉旨巡查两淮盐政的钦差——沈涧。
五年了。
距离他离开应天府,已经整整五年了。
沈涧的目光越过那些卑躬屈膝的官员,投向远处那片繁华的街市。他的眼神幽深,仿佛能穿透时空的阻隔,看到五年前那个在秦淮河畔心碎欲绝的穷书生。
那时的他,是沈七。现在的他,是沈涧。
一个字的区别,却是天与地的距离。
“沈公公,扬州知府孙大人,前来拜见。”身边一个千户官低声禀报。
沈涧收回目光,脸上的所有情绪瞬间消失,恢复了那副古井无波的模样。他淡淡地点了点头:“让他上来吧。”
扬州知府孙大人,一个年近花甲的胖子,气喘吁吁地爬上船,一见到沈涧,立刻跪倒在地,磕头如捣蒜:“下官扬州知府孙德茂,叩见钦差沈公公!公公千岁千岁千千岁!”
“孙大人请起吧。”沈涧的声音不带一丝温度,目光却在他身上扫过,“咱家奉皇上和王公公之命,前来巡查盐政。扬州是盐商总汇之地,想必这几年,孙大人的担子不轻啊。”
孙知府闻言,冷汗瞬间就下来了。谁不知道这几年盐政混乱,官商勾结,亏空巨大。这位京城来的小爷,开口就点中要害,显然是来者不善。
“公公明鉴!下官……下官一直兢兢业业,不敢有丝毫懈怠!”
“是么?”沈涧轻笑一声,那笑声让孙知府心头发毛,“咱家一路从京城过来,听了不少关于扬州盐商的‘趣闻’。其中,有一位叫钱万山的,据说富甲一方,连孙大人您,都要让他三分。可有此事啊?”
孙知府的脸“唰”地一下白了。他怎么也想不到,这位钦差公公,竟然第一个就提到了钱万山。钱万山这些年孝敬给他的银子,没有十万也有八万。这要是被查出来……
“公公……钱万山确是扬州大贾,但……但他一向奉公守法,下官与他,也只是君子之交……”
“君子之交?”沈涧玩味地重复着这四个字,他走到船舷边,看着下方码头上,一辆辆满载着货物的马车。其中几辆马车上,赫然印着一个大大的“钱”字。
“咱家乏了。孙大人,给咱家在城里找个清静的住处。另外,把扬州府这三年的盐税账册,全部送到咱家行辕。一本都不能少。”沈涧说完,便转身走进了船舱,不再理会身后那个已经快要瘫软在地的知府。
沈涧的行辕,被安排在了扬州城里最奢华的园林——个园。这里本是钱万山名下的一处产业,孙知府为了讨好沈涧,特意“借”了过来。
当晚,沈涧没有去翻看那些堆积如山的账册。他换上了一身寻常的便服,只带了两个心腹番役,悄无声息地走出了个园。
他要去一个地方。
秦淮河畔,悦来茶馆。
当沈涧再次站在这间熟悉的茶馆门前时,他几乎认不出来了。原本破旧的门面,被重新修葺得焕然一新,挂上了“钱氏茶庄”的烫金牌匾。里面的桌椅,也全都换成了红木的。
唯一没变的,是茶馆里依旧人来人往,生意兴隆。
沈涧找了一个角落坐下,和五年前一样的位置。一个伙计殷勤地跑过来:“客官,喝点什么?我们这儿新到的洞庭碧螺春,可是给钱老爷府上特供的。”
“一壶粗茶。”沈涧淡淡地说道。
伙计的脸色僵了一下,但还是应声去了。
沈涧的目光,在茶馆里逡巡。他很快就找到了他想找的人。
柳如烟。
她正坐在柜台后面,拨弄着算盘。她不再是那个穿着藕荷色布裙的少女了。她穿着一身华丽的紫色锦袍,云鬓高耸,插着珠钗,俨然一副老板娘的派头。岁月似乎格外优待她,她的容貌比五年前更添了几分成熟的风韵,举手投足间,都带着一种养尊处优的慵懒和妩媚。
她似乎察觉到了沈涧的目光,抬起头,向这边望了过来。
当她的目光扫过沈涧的脸时,只是微微停顿了一下,便毫无波澜地移开了。
她没有认出他。
也对。五年的时间,足以改变太多。更何况,如今的沈涧,气质、神态、乃至眼神,都与当年的沈七判若两人。在他的脸上,再也找不到一丝一毫属于穷书生的青涩与落魄,只剩下属于权宦的阴沉与威严。
沈涧的嘴角,勾起一抹自嘲的笑意。
就在这时,茶馆外一阵喧哗,钱万山挺着他那标志性的啤酒肚,在一群家丁的簇拥下走了进来。他比五年前更胖了,也更显富态。
“如烟,账算得怎么样了?”钱万山一进来,就大声嚷嚷道。
“老爷回来啦。”柳如烟立刻放下算盘,迎了上去,熟练地帮钱万山脱下大氅,又递上一杯热茶,动作温柔而体贴,像一个真正的贤惠妻子。
“今天孙知府派人来说,京里来了位钦差,是个太监,点名要查咱们的盐税。真是晦气!”钱万山接过茶,一口喝干,恨恨地说道。
柳如烟的脸色微微一变:“钦差?严重吗?”
“哼,一个没根的东西,还能翻了天不成?”钱万山不屑地冷笑一声,“无非就是要钱罢了。我已经让人备了三万两的‘程仪’,今晚就送到他行辕去。这世上,就没有银子摆不平的事!”
他说这话时,声音不大不小,刚好能让角落里的沈涧听得一清二楚。
沈涧端起那杯劣质的粗茶,轻轻抿了一口。茶水苦涩,一如他当年的心情。
他看着不远处那对“恩爱”的男女,看着钱万山那副不可一世的嘴脸,看着柳如烟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担忧。
他缓缓放下茶杯,眼中那抹幽蓝色的鬼火,再次燃烧起来。
“三万两?”他低声呢喃,声音轻得只有自己能听见,“钱万山,你太小看我了。也太高看你的银子了。”
第七章:雷霆之怒与金钱之末
当夜,钱府的管家带着一个沉甸甸的红木盒子,悄悄来到了个园后门。盒子里,是三万两足额的银票,每一张都是京城最大钱庄“日升昌”的票号,见票即兑。
钱万山相信,这世上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“诚意”。尤其是一个太监,他们贪婪,无后,敛财是他们唯一的乐趣。
然而,钱府管家连沈涧的面都没见到,就被两个面无表情的东厂番役给挡了回来。连同那个红木盒子,被原封不动地扔了出来。
“我们公公说了,他奉的是皇命,查的是国法。谁敢拿银子来玷污圣意,就是跟朝廷作对,跟皇上作对!”番役的话,像一盆冰水,浇在了钱府管家的头上。
消息传回钱府,钱万山第一次感到了不安。
“给脸不要脸!”他气得在书房里来回踱步,“一个阉人,还真把自己当成包青天了?他不要钱,他图什么?”
柳如烟在一旁为他研墨,轻声劝道:“老爷,会不会是嫌少?”
“嫌少?”钱万山冷哼一声,“三万两,都能在京城买个三品官了!他的胃口还能大过天去?”
话虽如此,他心里却越来越没底。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沈公公,像一团迷雾,让他看不透,也摸不着。
第二天,雷霆一击,骤然降临。
天还没亮,数百名东厂番役和扬州府的官兵,就如同从天而降,将钱府围得水泄不通。紧接着,沈涧手持圣旨和王振的手令,在一众官员的簇拥下,出现在了钱府大门前。
“奉旨查抄!钱万山勾结官员,偷漏盐税,私贩官盐,罪大恶极!所有人等,不得反抗,违者格杀勿论!”
沈涧的声音,在清晨的寒风中,显得格外尖利刺骨。
钱万山被这阵仗吓得魂飞魄散,连滚带爬地从内宅跑出来,一看到沈涧,就跪倒在地:“公公!公公饶命啊!冤枉!天大的冤枉啊!”
沈涧居高临下地看着他,脸上没有一丝表情。他从身边一个番役手中,接过一沓厚厚的账册,扔在钱万山面前。
“钱万山,这是从你城外仓库里搜出的另一本账。上面清清楚楚地记载着,你这五年来,一共偷漏国税一百七十余万两,贿赂各级官员共计三十四万两。你还敢说冤枉?”
钱万山看着那本熟悉的“阴阳账”,如遭雷击,浑身瘫软在地。他知道,自己完了。这本账,是他最大的秘密,只有他和最心腹的账房先生知道。那个账房先生,前两天还好好的,怎么会……
他猛地抬头,看到了孙知府躲在沈涧身后,那张充满恐惧和讨好的脸。他瞬间明白了。
“孙德茂!你……你出卖我!”钱万山指着孙知府,目眦欲裂。
孙知府吓得一哆嗦,连忙道:“钱万山,你休要血口喷人!是……是你自己罪孽深重,本官只是奉公执法!”
沈涧冷笑一声,对这一切视若无睹。他一挥手:“抄!所有家产,全部查封入库!所有家眷,全部关押看管!”
番役们如狼似虎地冲进钱府,昔日金碧辉煌的豪宅,瞬间变成了人间地狱。砸门声,女人的哭喊声,孩童的尖叫声,乱成一团。
钱万山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辈子积攒下来的财富,被一件件地贴上封条,搬上大车。那些他视若生命的古董字画、金银珠宝,此刻都成了他的催命符。
他疯狂地磕头,额头都磕出了血:“公公!沈公公!我错了!我愿意把所有家产都捐给朝廷,充作军饷!只求公公饶我一命!我还有钱,我在海外还有生意,我都可以给您!”
到了这一刻,他还以为,钱能解决一切。
沈涧缓缓蹲下身,用手中马鞭的末梢,轻轻挑起钱万山的下巴。他凑到钱万山耳边,用只有他们两人能听到的声音,轻声说道:
“钱老板,你还记得五年前,应天府的悦来茶馆吗?”
钱万山浑身一震,惊恐地看着眼前这张清秀而又陌生的脸。这张脸,和记忆中某个模糊的身影,似乎开始重合。
“你……你是……”
沈涧的嘴角,勾起一抹残忍的笑意:“你用五百两银子,买走了我的女人,还当着我的面,说这世上没有银子摆不平的事。”
他站起身,居高临下地看着已经面无人色的钱万山,声音恢复了冰冷和威严。
“现在,我告诉你。在权力面前,你的那些金山银海,一文不值。”
说完,他不再看钱万山一眼,转身向内宅走去。他知道,那里,还有一个人在等着他。
钱万山瘫在地上,彻底绝望了。他终于明白,自己招惹的,不是一个贪财的太监,而是一个从地狱里爬回来的复仇恶鬼。他所有的财富,他引以为傲的经商手腕,在这股纯粹的、不计成本的权力碾压面前,脆弱得就像一张纸。
他毕生信奉的“金钱万道”,在这一刻,轰然倒塌。
第八章:残花败柳与无情之刃
内宅,绣楼。
往日里欢声笑语、衣香鬓影的地方,此刻一片狼藉。丫鬟仆妇们哭作一团,被番役们粗暴地驱赶到院子里。那些平日里争风吃醋、锦衣玉食的姨太太们,一个个花容失色,钗环散乱,像一群受惊的鹌鹑, huddled together, shivering.
柳如烟就在她们中间。
她身上的华服已经被一个粗鲁的番役扯破了袖子,发髻也乱了,一支金步摇掉在地上,被一只大脚踩得变了形。那支步摇,是钱万山当年送给她的第一件贵重首饰,她一直很珍爱。
她没有哭,也没有闹,只是呆呆地看着眼前发生的一切,脸色惨白如纸。
当沈涧在一群人的簇拥下,走进院子时,所有的哭喊声都瞬间停止了。所有人的目光,都集中在了这个手握生杀大权、年轻得过分的太监身上。
沈涧的目光,直接越过所有人,落在了柳如烟的身上。
四目相对。
这一次,柳如烟的眼中,不再是陌生和冷漠。而是震惊、恐惧,和一种难以置信的荒谬感。
她终于认出了他。
尽管他的气质已经天差地别,但那张脸的轮廓,那双眼睛深处的某些东西,和五年前那个穷书生沈七,一模一样。
是他!
竟然是他!
那个被她用最刻薄的言语和最冷漠的态度,亲手推开的穷书生。
那个她以为,一辈子都会在泥泞里打滚,永无出头之日的失败者。
现在,他穿着二品大珰的官服,手持生杀予夺的权力,像一个神祇,不,像一个魔王,降临在她的面前,主宰着她和所有人的命运。
这个世界,还有比这更讽刺,更荒诞的事情吗?
柳如烟的身体开始不受控制地颤抖起来。她想起了五年前,她在轿子里,隔着帘子,冷漠地看着街角那个衣衫褴褛的身影。她想起了自己当时心中的那份庆幸和鄙夷。
原来,她鄙夷的,是她自己未来的主宰。她庆幸的,是她跳进了一个金玉其外、败絮其中的火坑。
沈涧缓步走到她的面前。他身后的番役们,自动为他清开一条路。
他伸出手,用那双曾经写下无数风流诗词,如今却变得苍白而阴柔的手,轻轻捏住了她的下巴,强迫她抬起头。
他的动作,和当年孙主事调戏她时,何其相似。
但他的眼神,却比孙主事,比任何人,都更加冰冷,更加可怕。那里面没有一丝一毫的欲望,只有纯粹的、居高临下的审视,像是在看一件没有生命的物品。
“柳姑娘,我们又见面了。”他的声音很轻,却像一把淬了冰的刀,一刀一刀地割在柳如烟的心上,“你这身衣服,很漂亮。比当年的藕荷色布裙,要贵重得多吧?”
柳如烟的嘴唇哆嗦着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眼泪,终于不争气地掉了下来。
“怎么哭了?”沈涧笑了,那笑容里充满了讥讽,“你不是过上好日子了吗?金屋藏娇,锦衣玉食。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?”
“我……”柳如烟终于找回了自己的声音,嘶哑而破碎,“我错了……沈七……不,沈公公……我当年……是被猪油蒙了心……求求你,看在往日的情分上,饶了我吧……”
她开始后悔了。如果当年,她选择了他,陪他熬过那段最苦的日子,现在,站在他身边的,会不会是自己?她会不会成为京城里人人羡慕的钦差夫人?
“往日的情分?”沈涧脸上的笑容更盛了,也更冷了,“你指的是,你对我的那些诗词不屑一顾的情分?还是你为了五百两银子,头也不回地坐上钱万山轿子的情分?”
他松开手,从怀里掏出一块洁白的丝帕,仔仔细细地擦了擦刚才碰过柳如烟下巴的手指,然后,将那块丝帕,像扔垃圾一样,扔在了地上。
这个动作,充满了极致的羞辱。
“柳如烟,你当年选择钱万山,没有错。你只是选了一件看起来更华丽的商品。但你忘了,商品,总是有价的。当一个更有权势的买家出现时,你和你的主人,都会被一起打包,清仓处理。”
他的目光扫过院子里所有瑟瑟发抖的女人。
“你们,曾经是他的玩物,是他的财产。现在,他倒了。你们这些依附于他的藤蔓,自然也就成了残花败柳。”
他转身,不再看柳如烟一眼,对身后的番役命令道:“将所有女眷,全部贬为官奴,送往教坊司。钱万山……押入死牢,秋后问斩。孙德茂,知情不报,纵容包庇,革职查办,押解回京,交由东厂处置。”
一道道命令,从他那张薄薄的嘴唇里吐出,决定了无数人的命运。
柳如烟瘫软在地,发出了绝望的哀嚎。教坊司,那是比死还可怕的地方。她的一生,彻底完了。她用青春和尊严换来的富贵,就像一场短暂的烟花,绚烂过后,只剩下一地冰冷的灰烬。
她终于明白了。在钱万山这样的富人面前,她所谓的爱情,她所谓的牺牲,她的一切,都毫无价值。她只是他众多财产中,比较漂亮的一件而已。随时可以被赠送,也随时可以被抛弃。
第九章:故地重游与最后的对决
扬州的事,办得干净利落。
钱万山倒台,牵连出了一大批与之勾结的官员和盐商。整个两淮盐政,被沈涧用雷霆手段,清洗得干干净净。抄没的家产,折合白银近三百万两,极大地充盈了国库,也让王振在皇帝面前,挣足了面子。
沈涧在扬州,成了人人谈之色变的“活阎王”。
离京之前,沈涧做了一件所有人都意想不到的事。
他独自一人,去了关押钱万山的死牢。
死牢里阴暗潮湿,散发着霉味和恶臭。钱万山穿着一身囚服,头发散乱,胡子拉碴,短短几天,就从一个养尊处优的富商,变成了一个形容枯槁的糟老头。
他看到沈涧进来,浑浊的眼睛里,先是闪过一丝恐惧,随即,被一种临死前的疯狂所取代。
“你来了!”他从草堆上挣扎着坐起来,嘶哑地笑道,“沈涧……沈七……哈哈哈哈!我真没想到,我钱万山纵横商场一辈子,最后会栽在你这么个……阉人手里!”
他用“阉人”两个字,进行着自己最后、也是最无力的反击。
沈涧并不生气。他只是静静地看着他,像在看一个跳梁小丑。
“我今天来,不是来听你骂街的。”沈涧的声音很平静,“我只是想来问你一个问题。”
“问题?哈哈!黄泉路上,我还能给你当老师不成?”钱万山狂笑道。
沈涧不理会他的疯癫,自顾自地问道:“钱万山,你这一生,用钱买过女人,买过官员,买过你想要的一切。你觉得,你买来的东西里,有一样是‘真’的吗?”
钱万山脸上的笑容僵住了。
他想起了柳如烟。他曾以为,自己用金钱和宠爱,已经彻底征服了这个女人。可当孙主事调戏她时,他毫不犹豫地将她推了出去。那一刻,他知道,他对她的宠爱是假的,是建立在不损害自己利益的前提下的。
他又想起了孙知府。他每年给孙知府的孝敬,数以万计。他以为,自己已经和孙知府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。可大难临头,孙知府第一个就把他卖了。他买来的“友谊”,也是假的。
他用钱构建起来的整个世界,原来,从头到尾,都是一个巨大的谎言。
“怎么?答不上来了?”沈涧的嘴角,泛起一丝冷酷的弧度,“我来告诉你。你买不来真心,也买不来忠诚。你买来的,只有比你更贪婪的欲望。所以,当一个权力比你的金钱更大的人出现时,你所有的‘买卖’,都会瞬间崩盘。”
钱万山死死地盯着沈涧,眼中充满了血丝:“你……你赢了……你现在什么都有了……权力,地位……你是不是很得意?”
“得意?”沈涧摇了摇头,他的目光,穿过牢房的小窗,望向外面灰蒙蒙的天空,“我没有什么可得意的。我只是……不想再做那个连心爱的女人都保不住的穷书生罢了。”
说完,他站起身,最后看了钱万山一眼。
“好好上路吧。到了下面,别再信什么钱能通神了。”
他转身离去,再也没有回头。
在他身后,钱万山发出了野兽般的嘶吼,那声音里,充满了不甘、悔恨,和对这个世界的彻底绝望。
离开死牢,沈涧又去了教坊司。
他没有进去,只是站在门口,听着里面传出的、夹杂着丝竹和淫笑的靡靡之音。他知道,柳如烟就在里面。她或许正在被迫学习如何取悦男人,或许正在被某个脑满肠肥的官员,当作玩物一样蹂躏。
他曾经爱过她。但那份爱,早在五年前那个寒冷的清晨,就已经死了。
现在,他对她,只剩下一种冷漠的、居高临下的怜悯。她是他复仇之路上,一个必要的祭品。她的毁灭,是他成功的勋章。
一个番役悄悄走上前,低声问道:“公公,要不要……把她提出来,单独‘处置’了?”
沈涧沉默了片刻,摇了摇头。
“不必了。”
他不想再见到她。让她活着,活在这无边的屈辱和痛苦里,比杀了她,是更残忍,也更彻底的报复。
“让她……自生自灭吧。”
他留下这句话,转身上了返回京城的马车。
车轮滚滚,扬州这座见证了他屈辱与复仇的城市,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。沈涧靠在柔软的垫子上,闭上了眼睛。
他赢了。他把所有曾经践踏过他的人,都踩在了脚下。
可是,他的心里,为什么没有一丝一毫的喜悦?
他摸了摸自己光滑的下巴,感受着自己残缺的身体。他想起了自己曾经写过的那些诗,那些关于爱情、关于理想的句子。它们现在看起来,是那么的遥远,那么的可笑。
为了得到权力,他舍弃了身体,舍弃了爱情,舍弃了尊严,舍弃了作为一个“人”的根本。
他赢了一切,却也失去了一切。
他忽然想起王振曾经问他的那句话:“这世上什么东西最不值钱?”
他现在,似乎有了答案。
第十章:权力之巅与无边孤寂
回到京城,沈涧受到了英雄般的欢迎。
王振在自己的府邸亲自为他设宴庆功,当着所有心腹的面,拍着他的肩膀,大加赞赏:“好!好啊!沈涧,你这次给咱家,给朝廷,立下了汗马功劳!咱家没看错你!”
皇帝朱祁镇也听闻了此事,特意召见了他,赏赐了无数金银珠宝,还亲口夸他“能干”。
一时间,沈涧在宫中,乃至整个朝堂,风头无两。他的名字,成了“心狠手辣”和“办事得力”的代名词。无数官员想要巴结他,给他送礼的队伍,从他的府邸门口,能一直排到街尾。
他真正地站在了权力的食物链顶端。至少,是文官集团和富商们需要仰望的顶端。
他住进了更大的宅子,比钱万山在扬州的园林还要奢华。伺候他的小太监和宫女,足有上百人。他的一句话,就能决定一个官员的升迁贬谪。他跺一跺脚,京城都要抖三抖。
他终于活成了自己曾经最痛恨,也最向往的模样。
然而,夜深人静之时,当他独自一人,坐在这空旷而华美的书房里,他感到的,却不是满足,而是无边的空虚和寒冷。
他没有朋友,没有亲人,更没有爱人。
所有对他卑躬屈膝的人,都只是畏惧他的权力。所有对他阿谀奉承的话,都只是为了从他这里得到好处。他就像一座孤岛,被权力的海洋包围着,看似广阔,实则孤独得可怕。
他偶尔会翻看一些书籍。但他再也写不出一句像样的诗了。他那颗曾经充满灵气的心,如今已经被权谋、算计和冷酷填满,变得坚硬如铁,也荒芜如漠。
他开始理解王振。
王振为什么那么贪婪?因为除了金钱和权力,他一无所有。他为什么那么多疑?因为他知道,身边所有的人,都可能在下一秒背叛他。
他沈涧,正在一步步地,活成另一个王振。
一个冬日的午后,大雪纷飞。沈涧站在自己府邸的最高处,遥望着远处紫禁城的轮廓。那片红墙黄瓦,在白雪的映衬下,显得格外威严,也格外冰冷。
他知道,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,都来自于那座宫殿的主人,来自于那个还很年轻、对他和王振言听计从的皇帝。
他的权力,不是他自己的。而是皇帝暂时借给他的。
他想起了那句他奉为圭臬的话:富人在权力面前毫无价值。
那么,他自己呢?他这个手握大权的太监,在皇权面前,又算什么呢?
他不过是皇帝手中的一把刀。用得顺手时,便加官进爵。用得不顺手时,或者有了新的、更锋利的刀时,他随时都可能被丢弃,甚至被折断。
他爬到了权力的顶端,才发现,上面还有更高、更不可捉摸的权力。而他,和钱万山,和柳如烟,和当年的沈七一样,本质上,都不过是这巨大权力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,一个随时可以被替换的零件。
所谓的价值,所谓的“值钱”,都只是在特定的、更低的层级里,才有意义的幻觉。
沈涧伸出手,接住一片飘落的雪花。雪花在他的掌心,迅速融化,变成一滴冰冷的水,然后消失不见。
就像他这荒诞而又可悲的一生。
他低声笑了,笑声在风雪中,显得格外苍凉。
“一文不值……原来,到头来,大家……都一文不值。”
【历史升华】
这个故事,虽是野史演绎,却深刻地烙印着明代中叶,尤其是“土木堡之变”前夕的时代特征。司礼监太监王振的权势达到了顶峰,他所代表的宦官集团,正是那个时代里“权力”的终极化身。他们上可以蒙蔽君主,下可以鱼肉百官和富商,构建了一个畸形的权力生态。
故事中的沈涧,是无数在那个时代被扭曲、被异化的人的缩影。他从一个信奉“学而优则仕”的儒家士子,转变为一个不择手段的权力攀附者,其间的心理转变,正是社会达尔文主义在封建王朝末期的残酷写照。《资治通鉴》所揭示的,并非简单的社会阶层鄙视链,而是一种关于“价值”的深刻洞见:当一个社会的评价体系被简化为单一的、赤裸裸的强弱关系时,所有的人性、道德、情感都将被消解。穷人的风骨、女人的爱情、富人的财富,在绝对的权力面前,都失去了其固有的价值,沦为可以被随时践踏和交易的筹码。
最终,沈涧的“成功”,恰恰是他最大的失败。他赢得了世界,却失去了自己。这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悲剧,更是一个时代的悲歌。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南方配资平台,土木堡的惊天之变,将王振连同他所构建的权力大厦一同埋葬。而像沈涧这样的人物,无论他们曾掀起多大的波澜,最终也只会被湮没在历史的尘埃之中,成为后人茶余饭后的一声叹息,印证着那句冰冷而永恒的箴言:在绝对的权力面前,一切皆为虚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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